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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印刷学院校考时间2023

北京印刷学院校考时间2023

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0日-2月5日 初选成绩查询: 2023年2月下旬 复试考试时间: 2023年3月初 北京印刷学院校考报名方式 登录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网-艺术校考报名专栏 北京地区按美术与设计学类初选报名;京外地区按专业进行初选报名,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不可兼报。北京印刷学院初选报名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北京印刷学院校考初选查询 依据报名考生2023年各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确定各省初选合格名单。 各省入围考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0倍。 初选结果于2月下旬在报名系统内开放查询,入围考生方可参加线上校考复试。

2,北京印刷学院开学时间2022

北京印刷学院历年的返校时间一般在8月底-9月初 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名列第九,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为C+、坐享国家级特色之荣、首都知名品牌专业、在《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摘得桂冠……集万千荣誉于一身的北京印刷学院编辑出版学,必然是有实力在身上的。 基于北京市地缘优势,北印编辑出版学专业拥有一支覆盖政产学研、由校内外专家学者构成的顶尖师资团队,除此之外,教育教学资源丰富、教学条件以及优势特色明显更是该专业学子可以专享的福利。

3,2023年北京印刷学院本科招生计划是什么

2023年北京印刷学院的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对普通类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及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4,2022年北京印刷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北京 印刷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北京印刷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工作 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印刷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京印刷学院。学校隶属北京市,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建。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学校层次: 研究生 (含专业硕士)、本科。办学类型: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颁发学历 证书 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 证 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印刷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主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程庄路,西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盛街206号。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对普通类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及各专业毕业生 就业 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在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 2.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招生省份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所报 志愿 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 3.学校分省计划招生在提阅考生档案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招生省份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4. 高考 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须满足我校2022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学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同排位考生录取专业时参考。 5.学校普通类专业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相关专业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 考试 院相关要求录取。“双培计划”、“外培计划” 艺术 类专业与统招艺术类专业在同一批次按照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6.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通过生源地相应专业艺术统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 分数线 。录取时不区分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根据考生 高考志愿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文理科类、历史物理科目组等类别分别投档的省(市),录取时分别按照相应类别的分省计划录取。 (1)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根据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合格线)*100+(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控制分数线)*100 (2)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专业。 ①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的70%)*100+(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控制分数线)*100 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与 一本 线的比值、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具体详见《北京印刷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7.国家专项计划、内地 西藏 新疆 高中班毕业生、少数 民族 预科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限于目前师资条件,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2.普通类外培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相关规定。根据专业要求,色盲或色弱考生不能报考学校轻工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专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 学费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学费标准相关规定执行。轻工类、 计算机 类、机械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智能制造工程专业46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专业4200元/学年。 学生入学后全部要求住校, 宿舍 实行公寓化管理。根据北京市有关物价标准,按照校区及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750元/学年-1500元/学年。 第十五条 学校全面落实“奖、贷、助、勤、减、免、偿、补”八元资助体系,奖学金按学年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学校单项(各类学科竞赛)奖学金、文艺优秀奖学金、 体育 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和科技创新奖学金,专项(社会助学单位或个人设立)奖学金等项目。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 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通信地址、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 邮编:102600 电话:010-60227871 学校网址:https://www.big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bigc.edu.cn/ 招生微信公众账号:bigc-zsb 电子邮箱: zsb@bigc.edu.cn 第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印刷学院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