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艺术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的位置:岭南艺术 > 知识库 > 正文

目录

1,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的培训。第四条 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第六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质量和实效。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培训周期。第二章 内容与类别第八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第九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
  (一)非学历教育包括:新任教师培训:为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教师岗位培训:为教师适应岗位要求而设置的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骨干教师培训:对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按教育教学骨干的要求和对现有骨干教师按更高标准进行的培训。
  (二)学历教育:对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层次的培训。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十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有关方针、政策;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统编教材;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体系;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市(地、州、盟)、县(区、市、旗)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管理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普通师范院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小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并组织开展校内多种形式的培训。综合性高等学校、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社会力量可以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机构,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第四章 条件保障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专项列支。地方教育费附加应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人均基本费用标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或挪用。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经费,由举办者自筹。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对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投入。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队伍建设。第十六条 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费、差旅费按各地有关规定支付。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考核成绩作为教师职务聘任、晋级的依据之一。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所在学校应督促其改正,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2,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的什么

参加继续教育是教师的义务。 继续教育是指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高层次追加教育。其教育形式包括成人高考、远程网络教育等,具有学费低廉、国家承认学历等优势。 继续教育的起源: 继续教育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从美国发展起来的一个新的教育工程,称之为CEE。目的是把一些工程技术人员再次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便更快更好地适应迅速发展的生产需要,完成越来越难以掌握的新技术、新产业规定的任务。 继续教育发展过程: 继续教育理论研究的创始阶段在继续教育理论研究的创始阶段,个人和团体对继续教育的研究水平还比较低,处于刚刚起步水平。主要是在学习目的、学习能力、成人教育学等方面获得了初步成果。 这一时期的理论研究主要表现出如下几个特点:第一,研究方法简单,逻辑不够严密,研究结果有较大的出入。第二,研究问题较为分散,不系统、不深入。第三,研究人员只重视成年人学习方面的心理研究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研究,如历史研究、哲学研究等。第四,研究成果大部分都是由社会学家所取得的。

3,教师继续教育中的教学改革|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

  〔关键词〕 教师;继续教育;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722.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08)06(A)―0008―01
  
  掌握一定的教育理论,对教师专业发展有很大帮助。在教师继续教育中,教育类课程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在当前的教师继续教育过程中,许多授课教师受传统思想的约束,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忽视了学习者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经验,忽视了教师继续教育的任务和目标。参加学习的教师虽然经历了教育类课程的学习,耗费了大量的精力,但最终对其专业知识的提高没有太大的帮助。那么,如何使教师在继续教育中掌握教学艺术呢?
  
  一、教学目标应由“学会”转向“会学”
  
  新课程改革呼吁为学生“授之以渔”,而不是“授之以鱼”,即教会学生会学。教师要为学生“授之以渔”,不仅要有授“渔”的意识,还需要一定的技巧和方法。事实告诉我们,并不是所有的在职教师都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教师的教学方法既来自于自身的总结,还来自于自身受教育的过程,所以在继续教育中要注重引导参加学习的教师实现由“学会”到“会学”的转变。在实践中,应该注意培养学员的自我学习意识,掌握学习方法,指导学员实现从“学会”到“会学”的转变。
  
  二、教学内容应由预定转变为建构
  
  在继续教育中,学习内容的选择应该考虑到学员的需求,贴近学员的工作实际,使学习过程成为学员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从而“唤醒”学员内在的体验。这样,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就会生成新知识、新观念。当前教师继续教育教材建设比较薄弱,大多使用职前教育教材,这些教材内容对有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们而言,过于陈旧、理论性太强,不利于完成继续教育的教学任务。所以,教学中应该把书本当作主要的学习资源,教学内容应该以当前教育领域中前沿性的思想、理念为指导,以解决学员教育教学实践中碰到的实际问题为目标,使所学内容以问题的方式呈现出来,围绕问题展开学习,通过新经验与原有知识经验的相互作用来充实、丰富、改造自己的知识体系,提高认知能力,使学习内容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渐建构,使学员在实践和反思中学习,使学习成为学员主动建构自己知识经验的过程。
  
  三、利用精确与模糊相结合的教育形式
  
  托尔夫说:新的师范教育类课程与教学目标应该是鼓励教师“发展”他们的教育认识论,而不是仅仅向他们“灌输”教育理论知识。使用模糊教学艺术时,授课教师在教学中创设条件,创设知识、心理上的暂时性“模糊”状态,从而促使学员主动地去学习、质疑、感悟、体验、想象,最终达到“心领神会”的目标,获得精确性知识。当前在教师继续教育中,课程教学仍然致力于使学员短时间内获得这些知识,但学员的思维容易局限于一个“对与错”、“非此即彼”的小圈子内,学员学习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无法施展。同时,授课教师不注重挖掘学员的潜能。模糊教学艺术的使用,能激活学员的学习情感和兴趣,能提供给学员挖掘自己潜能、发挥自己主体性和创造性的机会,并有利于其“缄默知识”显性化,甚至产生更多的“缄默知识”,有利于学员主动评判、取舍自己以往的教育经验。
  
  四、教学方式应以系统讲授转为探究式学习
  
  长期以来,继续教育中教学主要以系统讲授为主,偶尔在教学中会列举一些实例,但目的仍是为了让学员更好地接受知识。它最大的缺点是缺少“师生”双方的交流活动,教师以传授知识为使命,使教育脱离生活、脱离实际,学员很难将所学到的理论很好地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去。
  探究式学习能使学员以学习者、研究者的双重身份进入学习过程中,在学习过程中能实现与他人在知识、情感、态度、需要、兴趣、价值观等方面的交流。通过这种交流,实现师生间的相互沟通、影响和补充,使师生间形成“学习共同体”,从而使学员的潜力和创造力有机会展现。
  
  五、教学评价应由单一化转向综合化
  
  正确的评价可以使学员及时得到学习效果的反馈信息,明确自己学习中的长处与不足,以扬长避短。传统的教学评价忽视了对学员的情感、态度、意志、合作精神、学习方法、发现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评价。这种评价很难激发其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学员对学习过程缺乏兴趣和热情,而把主要精力放在积累知识和掌握结论上,一味追求考试分数。同时传统的评价以教师评价为主,忽视了学员的自我评价,学员的主体性没得到充分体现,容易挫伤学员的积极性和学习热情。为了使评价起到反馈信息的作用,评价应由单纯的注重结果转为注重过程,使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学员评价相结合。即评价应由过去单一性评价转为综合性评价。

4,怎样再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为教师报名。

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师报名步骤:1、登录“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心”点击“网上报名系统”。2、登录成功后,点击:学员管理→专业分类(选择需报名的专业)→下载导入模板(填写需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导入学员(即上传填写好的个人信息表)→勾选提交后的报名人员,点击批量缴费。如报名人数较少,可直接点击“新增学员”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3、缴费之前需填写开票信息,开票类型分为专票和普票,带*号的选项为必填项。缴费成功后,可于7个工作日后领取发票。领取发票的方式为自取和邮寄(邮费到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2.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继续教育信息,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3.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所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具体操作是:登录当地的会计网站,在页面中找到会计继续教育的菜单,点进去以后,录入个人的会计档案号,用密码进行登录,进行做题考核。

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陆入口是什么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入口: http://www.hateacher.cn/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全面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师教育有关工作,推动教师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实现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有关信息更新完善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登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更新本地区管理人员信息。

(二)各中小学管理人员登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端,更新本单位信息管理人员,并做好本校在职教师的信息审核、流动管理以及新入职教师信息的入职登记工作,加强教师信息变动的常态化管理。

(三)各中小学教师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河南省中小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教师端),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操作指南》(登陆河南省教师教育网查询),如实填写和完善教师基本信息。

二、时间安排

(一)管理人员信息更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于5月15日前更新本地区、本单位管理人员信息。

(二)教师流动管理

各学校信息管理人员于5月15日前登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管理端核查本单位在职教师信息,做好相关教师信息的流动管理、新入职教师的信息录入工作。

(二)教师信息更新

各中小学专任教师于5月15日—5月25日完成教师个人信息的更新工作。

(四)教师信息审核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信息管理人员于5月26日—5月31日完成本地区、本单位教师等相关信息的审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既是信息管理平台,也是我省开展教师教育系列项目的工作平台。自起,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的遴选认定等工作将以系统数据为准,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站在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高度,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安质按量做好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更新完善工作,有序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专任教师及时更新完善个人信息,确保教师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常态管理,及时更新

每年5月份和10月份各单位可登录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更新信息,其它时间更新信息须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各单位要把工作做在平时,在平常与经常上下功夫,确保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信息更新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为全省教师教育工作筑牢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