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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浙江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2012年浙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9日-12月8日,考试时间为:2012年4月8日。请需要报考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报名材料!


浙财会〔2011〕47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的规定,经研究,我省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4月8日举行。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工作的组织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由各市财政部门不定期组织;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


  三、部分考试科目的免试条件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6大会计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以凭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两门科目,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


  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必须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并参加各市财政部门组织的《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或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组织的珠算五级等级考试。


  四、报名办法和时间


  1.2012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省级单位人员以及在杭部属院校、省教育厅直管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组织报名。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及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应在考试报名前,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具体办法。凡要求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网址:kjbm.zjczt.gov.cn)或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网址:www.zjczt.gov.cn)“网上办事”栏目下“会计之窗”的考试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报名及交费。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网上付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29日-12月8日。


  3.考生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报名费及自主选购的考试辅导教材费。


  4.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应至少设立一个自助报名点,并配专用设备、专人辅导,按照规定的程序辅导考生进行操作,以确保网络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5.已在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上报名并交费的考生于考试前10天内,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由省财政厅确定单科、全科合格标准,核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于2012年4月30日前公布。


  3.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省财政厅会计报名网下载打印“合格证书”。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的,该科目成绩合格,可打印单科合格证书(该单科合格证书必须与有效文凭同时使用才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两科目的,必须两科同时合格方可打印全科合格证书。上述单科合格证书或者全科合格证书均为当年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


  4.符合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条件,误报双科的,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在考试前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更正手续。


  十一、工作要求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7项规定的通知》(浙财会字〔2003〕34号)的规定,严格执行考务规则,严肃考风,维护考场纪律,保证各项考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在报名、考试期间,安排值班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


  3.请各市财政局和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情况表》(见附件)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附件: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情况表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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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2012年北京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时间2011年11月3-9日。您可以报2012年下半年的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希望您已经通过了考试。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扩大试点)的通知


京财会〔2011〕2027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1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实际,定于2012年进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扩大试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试点工作的组织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进行考试,并及时生成考试成绩,集报名、试卷生成、上机考试、阅卷、成绩生成为一体的、多元化、新型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模式。


  无纸化考试扩大试点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领导,各区县按统一要求组织并负责本考区的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二、应试对象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1月3日9:00开始至11月9日17:00结束。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现场确认办理时间以各报名点安排时间为准。(详见附表)


  (二)考试时间安排采取工作日与双休日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部分区县安排工作日考试,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区县。若选择可以安排工作日考试的区县,报考人员还应当在“工作日考试”与“双休日考试”之间进行选择,一旦选定不能更改。(详见附表)


  (三)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底版的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


  (四)符合《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06)832号)文件,有关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规定的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五)报考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须本人现场确认后方为有效。


  (六)报考人员应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在非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无效,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各报名点、培训学校不得强制报考人员参加考前培训和购买相关用书。


  (七)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市财政局不安排补报名。


  四、考试时间安排


  2012年无纸化考试从2012年3月3日开始至全部报考人员考完为止。考试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占用的双休日不安排考试,考试时间顺延。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报考人员考试时间是由计算机随机分配,一旦确定不能更改。


  五、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1〕396号),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每科80元。


  六、考试科目和题型


  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题覆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中所有知识点,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综合题五种类型。无纸化考试试卷由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排列、组卷并生成,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七、考试方式及成绩查询


  按现行系统设置,考试为每个考试科目一个小时,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报考人员所报科目考试。报考人员所报科目全部考完后当时显示成绩。网上查询成绩时间详见准考证相关内容。考生的电子试卷保存1年。


  八、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2月20日至29日登录北京会计网(www.kuaiji.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九、《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


  凡在两年内参加三科考试,成绩合格者到最终报名点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于2011年3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2011年8月无纸化考试(试点)取得的合格成绩均有效。


  申请领证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上的相关内容。


  十、考试纪律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考试的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


  特此通知。


  附件: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扩大试点)报名点及考试安排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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